以民为本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落实

  •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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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体系的根本原则。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与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基层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承载着实现社会稳定、保障群众权益、推动共同富裕的重任。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基层自治制度的核心法律基础,其修订与落实对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围绕“以民为本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落实”这一主题,从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夯实基层治理的价值根基;二是优化基层自治结构,提升村(居)委会组织法的制度保障;三是强化基层民主机制,健全群众参与渠道与监督体系;四是完善法治保障与政策支撑,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的高质量发展。通过全面论述,旨在探索以法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以服务为导向的基层治理现代化路径,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坚实力量。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以民为本”是中国政治文明的根本逻辑,也是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出发点。基层治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要完善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体系,必须牢牢把握群众主体地位,将人民意志转化为制度设计、政策执行和公共服务的基本依据。

在具体实践中,坚持以民为本应体现在政策制定与落实的全过程。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不仅是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民主决策的重要平台。要通过法定程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群众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主人”。

同时,基层治理的成效必须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政府部门在推动村(居)委会组织法修订与落实过程中,要注重听取基层声音,尊重地方差异,因地制宜制定制度细则。通过群众路线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真正实现治理为民、治理靠民、治理惠民的良性循环。

2、优化基层自治结构与制度保障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自治组织结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作为城乡社区自治的基本形式,其组织法修订是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当前部分基层组织存在权责不清、功能重叠、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需要通过制度优化和法治化改革加以解决。

首先,应明确村(居)委会的职权边界,合理划分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职责。通过法律修订,强化村(居)委会在公共事务管理、社会服务、纠纷调解等方面的法定职能,避免行政干预过度,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雷火的组织。

其次,要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建立科学的议事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等议事形式,确保重大事项依法民主决策。同时,加强村务公开和财务透明,提升自治组织的公信力与运行效率。

再次,推动基层组织结构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赋能建设智慧社区、智慧村庄,提高治理精准度和服务效率,实现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双轮驱动。

3、强化民主参与机制与群众监督

基层治理的生命力在于群众参与。只有让人民群众广泛、有效地参与基层事务,才能保证治理的公开性与公正性。村(居)委会组织法修订的一个重点,就是要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机制,使基层民主制度更加规范化、常态化。

以民为本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落实

首先,应健全村(居)民议事平台,扩大群众参与决策的范围。通过建立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听证、评议、协商等机制,确保重大决策充分听取民意,防止“决策上墙、群众上不了墙”的现象。民主协商不仅是政治过程,更是凝聚共识、促进和谐的社会过程。

其次,加强群众监督体系建设。应依法明确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建立群众评议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鼓励社会组织、媒体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推动形成多元化、立体化的监督格局。

最后,要注重培育基层民主文化。通过教育培训、政策宣传等方式,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与公共参与能力。只有当群众真正理解并愿意参与治理,基层民主才能健康发展。

4、完善法治保障与政策支撑体系

法治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推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落实,必须强化法治思维,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为基层治理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政策支撑与制度供给。

首先,应完善立法体系。当前,村(居)委会组织法在实践中面临一些新问题,如城乡治理差异扩大、人口流动增加、数字治理需求提升等,需要在立法中作出回应。通过修订法律条文,补齐制度短板,增强基层治理的适应性与前瞻性。

其次,要建立健全配套政策与实施机制。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为法律落地提供操作性路径。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和治理能力,使法律条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同时,应构建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通过法治保障与政策联动,为基层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强大动力。

总结:

以民为本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重要方向。推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与落实,既是制度完善的需要,更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通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优化自治结构、强化民主机制、完善法治保障,我国基层治理将更加科学、民主、高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持续提升。

未来,应继续深化法治引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治理改革,推动基层自治与国家治理的良性互动。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硬支撑”,让群众参与成为治理的“活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